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房地产企业应税所得税率
录入时间:2008-07-31
【中华财税网2008/7/31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预售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上一篇:
评估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下一篇:
企业亏损年度漏调整项目未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如何处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