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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能否在税前列支
录入时间:2008-04-09
【中华财税网2008/4/9信息】 问:卖车送保险,保险费能否在税前列支?为什么?
答:经过咨询相关税政科室,根据您的描述,卖车送保险属于赠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您卖车送的保险其保险费不能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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