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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应做纳税调整?
录入时间:2008-01-07
问: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应做纳税调整?
答: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4]119号附件1《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第九条规定,“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应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当地主管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接受监督。对不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企业,有关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了上述文件,因此,贵单位按照晋煤监技装字(2004)185号文件的规定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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