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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收入要缴税吗
录入时间:2007-12-24
问:我公司是一家以销售鲜菜为主的单位,由于鲜菜成本很难确定,税务机关对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定率核定征收方式征收。2007年10月,我公司因低价销售大白菜而收到当地政府的财政补贴收入10万元。请问,已核定征税的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收入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财政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某种特定需要,通过财政分配向企业或居民提供的无偿性补助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收入计征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541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规定的精神,对按定率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按主营项目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综上所述,已核定征税的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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