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粤港项目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7-10-25
问:我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06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贵公司取得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06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补助,国家对此没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
客车定额票可以税前列支吗?
下一篇: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