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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获利"年度是指会计利润还是应税所得?
录入时间:2007-01-22
问:请问外企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所说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会计报表利润还是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会计利润为亏损,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这年是否就开始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税法第八条第一款和本细则第七十五条所说的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一般来讲,税法上所讲的纳税年度是指弥补亏损后开始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获利年度也是指开始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而不是指企业有会计利润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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