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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子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6-10-10
我企业的食堂买的菜,米不能取得发票,这些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长地税所字[1997]139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白条子"仍按吉地税所字[1997]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原则上不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考虑到特殊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以农副、鲜活产品、中草药、废旧物资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直接从农户或个人手里采购的上述原料,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可税前扣除。
可见,一些实在没有办法取得发票的支出,经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意,也可以凭“白条子”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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