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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可以在税前列支?
录入时间:2006-05-25
问:在什么情况下,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可以在税前列支?
答:国税函[2003]80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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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八项减值准备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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