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再就业培训补贴收入缴纳所得税吗
录入时间:2005-11-23
问:我单位安置的有下岗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了再就业培训补贴,这笔收入还要缴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财税[2004]139号)规定,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其他超出财社[2002]10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的再就业补贴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您单位取得的再就业培训补贴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
通过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捐款能否在税前扣除
下一篇:
企业员工工伤事故协议赔偿支出可否在税前列支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