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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自然报废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5-09-06
问:固定资产自然报废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 [2000]84号
)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 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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