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工会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5-08-31
问:工会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 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同时《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还明确 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 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 (4)
上一篇:
保险手续费按什么标准扣除
下一篇:
内资私营贸易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