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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税负退还的增值税是否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8-15
问:超税负退还的增值税是否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25号
)中明确规定:“自 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 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 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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