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是否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5-08-11
问: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是否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举办的是不获得利益回报的学校,其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等是 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否则要全部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4)
上一篇:
减免税期间为什么还要缴税
下一篇:
软件开发企业工资如何税前扣除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