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期货经纪机构临时工工资问题
录入时间:2005-05-1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10/2005信息】 718.期货经纪机构临时工工资问 题 期货经纪机构临时招聘工作人员所支付的费用,无论采取提成佣金方式或是以工 资名义支付,均属于人员工资费用,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必须按税法规定的 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凡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予以纳税调整。 依据:
国税发[1997]158号
、
京国税[1998]004号
(4)
上一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期货交易所交纳监管费问题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期货交易所弥补亏损问题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