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免收的短信服务费的处理
录入时间:2005-04-1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8/2005信息】 601.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免收的为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款提供短信服务费的处理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开展“短信零钱捐款”业务,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免收中 国少年儿童基金会不均衡下行短信通信费和按代收信息费9%计算的劳务费,不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
国税函[2003]847号
(4)
上一篇: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收益”是否计入所得额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利息的处理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