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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录入时间:2016-12-01

  问: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因此,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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