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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取“来店有礼”、“积分送礼”等方式赠送给消费者的商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2012-11-23
问:企业采取“来店有礼”、“积分送礼”、“积分抽奖”等方式赠送给消费者的商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采取上述方式赠送给消费者的商品无需消费者支付价款,属于无偿赠送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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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将从其它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口应如何计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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