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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虚开专用发票
录入时间:2008-11-27
【中华财税网2008/11/27信息】 问:哪些行为属虚开专用发票?
答: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分以下三种:
(1)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未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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