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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录入时间:2008-05-21
【中华财税网2008/5/21信息】 问:本月认证的进项税超过税负,下月能否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贵公司的进项税额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限抵扣即可,不受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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