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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销售实物黄金的增值税缴纳
录入时间:2008-04-01
【中华财税网2008/4/1信息】
问:银行销售实物黄金缴纳增值税,在去税局增开税种时增开哪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的税种是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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