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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开店缴纳国税标准
录入时间:2008-03-20
问:我是一名残疾军人(6级),开了一家童装店,面积31.68平方米,营业额3000元左右,不知道该按什么标准缴纳国税,缴纳多少?
答:开个体童装店涉及到国税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根据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服装销售,不免增值税。但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可以免收您的工本费。按照税收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是月销售额5000元。如果您月销售额达到5000元,才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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