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增值税发票误点作废怎么办
录入时间:2008-03-24
问:我单位开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已经抵扣,而我单位误点作废该怎么办?
答:根据您的描述我们认为,该项业务是真实的,销售已经实现,纸质的发票没有作废,只是在电脑里误作废,所以,您只要把误作废发票上的收入正常申报即可。如税务机关进行后续检查,您只要详细说明情况就可以。
上一篇:
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辅导期时间
下一篇:
海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如何抵扣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