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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注字[2004]10号
颁布时间:2004-07-02
2004年7月2日 国税注字[200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4]850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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