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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税办发[1996]12号
颁布时间:1996-02-07
1996年2月7月 国税办发[199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 务学院: 经总局领导批准,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试行;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告总局办公厅,以便逐步修改完善。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使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进一步走上规 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与作用 办公室是机关工作的中枢,是机关的信息中心、参谋中心、服务中心,处于承上 启下、沟通左右、联络内外的重要地位,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作用。 (一)参谋作用。通过搞好调查研究,采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材料;通 过综合分析,研究论证,提出办文、办会、办事的预案或者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助手作用。认真执行领导的决定、指示,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搞好督 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协调作用。承上启下,沟通左右,联络内外,牵头安排工作、处理问题、 解决矛盾。 (四)服务作用。为领导、机关、基层做好政务、事务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把关作用。从法规、政策、业务、程序、文字、格式等方面,协助领导搞 好公文、公务活动、宣传、财务等工作的把关。 第三条 职能与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政务服务和事务服务。政务服务即为领导决策服务;事务服 务即为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服务。政务服务主要包括:撰核文稿、调查研究、提 供信息、税收宣传、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 来信来访。事务服务主要包括:文书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办公 自动化、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政务服务和事务服务不能截 然分开,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求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供信息、提出建议符合实际情况;办 文、办会、办事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二)主动。站在全局的高度,搞好对工作的预测,力求早建议。早安排,想在 前,做在先,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高效。及时、快捷、有序地处理工作,不误时,不误事,不积压,不拖拉, 高质、高速地运输。 (4)严谨。办文、办会、办事要周密、细致、严谨,力求准确无误,保证工作 质量;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 全。 第二章 机构与岗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要统一设置办公室,配主 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室内设如下岗位: 调查研究、文字综合、信息处理、税收宣传、督促查办、公文核稿、文件收发、 打字、校对;文印、印章管理、机要交通、档案管理、处理信访、办建议和提案、保 密、保卫、办公自动化管理、会计、出纳等。 承担后勤保障工作的办公室,还应当根据需要另设相应岗位。 第六条 各市(地)、县级税务局要统一设置办公室,其内设岗位参照省级税务 局办公室配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文书处理工作 文书处理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分为收文和发文处理两部分,其工作 程序是: (一)收文 签收-拆封-登记-分办-批办-拟办-转办(传阅、承办)-催办-归卷。 (二)发文 拟稿-核稿-签发-编号-缮印-校对-用印-封发-归卷。 文书处理工作要求做到,统一、准确、及时、安全。 第八条 公文撰核工作. 公文撰核的范围主要有三部分: (一)税务通用公文的撰核,主要包括:命令、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 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二)税务专用公文的撰核,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征管文书、行 政复议文书等。 (三)综合类材料的撰核,主要包括:讲话稿、计划、总结、调查、报告、专题 报告、简报以及大事记、慰问信、贺电等。 公文撰核的要求是,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领导 的意图,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职权范围,符合公文体式。 第九条 会议组织工作 会议大体可以分为局机关会议和系统会议。 局机关会议主要包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其组织工作的主 要任务是:确定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文件、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系统会议主要包括:税务工作会议、税务局长会议、全局性电话会议等。其组织 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会前准备 1.制定会议预案; 2.准备会议文件; 3.确定与会人员、制发会议通知; 4.确定会议编组、召集人; 5.会场布置和检查; 6.落实食宿安排。 (二)会议服务 1.组织接站和会议签到; 2.文件的管理和分发; 3.会议和安全保卫; 4.按会议程序搞好组织调度工作; 5.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起草会议总结; 6.搞好会议新闻报道; 7.会议和其他服务工作。 (三)会后工作 1.安排与会人员离会; 2.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的整理; 3.会议文件和立卷归档。 会议组织工作的要求是,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服务周到。 第十条 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调查目的; (二)确定调查对象和单位; (三)组织调查力量; (四)拟定调查纲目和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调查研究; (六)收集和整理调查材料; (七)撰写调查报告。 调研工作的要求是,形成的调查报告和有关材料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提 供领导决策参考,材料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 信息工作 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编辑、传递、利用和储存。 搞好信息工作应当建立网络,形成制度,加强调研,综合分析,做到及时、准确、 全面,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协调工作 协调工作是根据办公室的地位、作用和领导授权,加强同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 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通过沟通和有磋商, 增进理解,消除分歧,使各方面和谐统一、步调一致地去完成工作任务。 协调工作的要求是,坚持原则,方法灵活,态度谦虚,观点明确,相互谅解,达 成共识。 第十三条 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的督查; (二)本机关领导决定、决议的督查; (三)上级和本级机关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查办; (四)重要工作部署的检查落实;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督查工作的要求是,领导重视,专人负责,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一查到底,有 查必果。 第十四条 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程序是: 交办-承办-催办-审查-复查-总结。 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要求是,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 第十五条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受理本系统、本地区以有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二)定期综合研究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提出 解决问题的建议;向上级机关报告交办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 (三)向有关地区、本机关内部的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交办信访问题,并督促、 检查; (四)对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 事有结果。 第十六条 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 移交,以及对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档案工作的要求是,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和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税收 工作服务。 第十七条 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出年度税收宣传指导思想和宣传主题,制定本单位年 度宣传计划,组织“税收宣传月”等活动,抓好经常性的税收宣传,指导所属单位搞 好宣传工作等。 宣传工作应当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对外的原则,各新闻单位对税务机关及其人员 的采访及税务机关对外发出稿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审核、处理。税务机关出 版发行税收法规和其他与税收宣传有关的书籍,制作、出版、发行税收题材的音像制 品,统一由办公室拟定出版、发行计划,并负责监督执行。 宣传工作的要求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开拓税收宣传领域, 严格税收宣传纪律扩大税收宣传效果,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 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国家秘密及密级具 体范围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事项。 保密工作实行“分工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各级税务机关的保密工作由本级负 责,并按业务范围归口管理;上级机关的保密部门对下级机关的保密部门进行检查、 督促和指导。 保密工作的要求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防火 工作,以及对所属单位上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落实。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是,积极预防,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条 办公自动化工作 办公自动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把电子计算机、现代通信手段等先进的科学技术 及设备引入机关工作的各个领域,以显著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办公室负责办公自动化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的制定、人员的 培训、工作情况的检查等。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当配备电子计算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等 必需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要求是,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循序渐进,逐步完 善,安全保密。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本机关的财务管理办法,编报各项经费的预、 决算,组织各项经费预算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本机关及代管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 动。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是,勤俭节约,照章办事。 第二十二条 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食堂、车辆、房产、卫生保健、托幼、理发室和浴 室的管理,以及物资供应和接待工作。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要求是,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严格制度,保证安全。 本条规定仅适用于省以下税务机关承担后勤保障工作的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在工作中执行如下工作制度: (一)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二)全国税务公文主题词表; (三)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四)全国税务信息工作规则; (五)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 (六)全国税务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 (七)全国税务机关保密工作细则。 省以下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上述制度,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 落实。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政治素质。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职业道德。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有谦虚谨慎的态度,有严谨细致的作风,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和保密观念。 (三)业务能力。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和一定的税收业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加强办公室的队伍建设 (一)配齐人员。按编制和岗位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 干练的同志到办公室工作。 (二)加强培养。采取岗位培训、短期集训、院校函授、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自我提高。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 化、税收知识和文秘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省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本规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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