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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3〕123号颁布时间:2013-07-09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广东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省国税局制定了《广东省国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分工表》,请一并遵照执行。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的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扎实推进职能转变工作。

  附:广东省国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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