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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249号
颁布时间:2007-11-20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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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改组改制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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