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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552号
颁布时间:2007-10-31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并在11月7日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涉税治乱减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省局(“广东国税征管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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