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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调查分析的通知
穗国税函[2007]336号
颁布时间:2007-06-15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调查分析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7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立案时应将《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认定表》、《企业关联交易财务分析表》随同《转让定价税收审计立案审批表》、《转让定价税收审计立案报告》上报市局;结案时应将根据调查审计结果填写的《企业关联交易财务分析表》随同《转让定价税收审计结案审批表》、《转让定价税收审计结案报告》上报市局。上述表格和报告应分别以纸质(1式1份)和加密电子文档上报。
二、《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认定表》、《企业关联交易财务分析表》的填表要求和说明将以电子邮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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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厅、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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