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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穗国税转[2007]233号
颁布时间:2007-04-28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广东省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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