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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6]149号
颁布时间:2006-12-29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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