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地税函[2007]8号颁布时间:2007-01-04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