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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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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2006年第67号公告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11-13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06年第67号公
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科教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8]787号)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做好有关年度评价及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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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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