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国杜康集团EEC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6]352号
颁布时间:2006-07-2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托申请技术进口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291号)收悉。关于美国杜康集团EEC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6]615号),同意对美国杜康集团EEC公司转让湿法石灰石烟气脱硫技术给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复。
上一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华中国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时限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广东国税学习论坛》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