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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7]177号
颁布时间:2007-08-24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7]347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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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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