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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7]176号颁布时间:2007-08-24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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