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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6]178号
颁布时间:2006-10-16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6]88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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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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