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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0]1号
颁布时间:2000-01-03
2000年1月3日 青财税[2000]1号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计划委员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 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财 税字[1999]29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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