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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财税〔2014〕19号颁布时间:2014-12-24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等有关 规定,经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红十字会具有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