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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3]154号
颁布时间:2003-05-29
2003年5月29日 鲁国税函[2003]15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切实解决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面临的困难,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达了禽肉产品专 项退税计划,目前总局下达我省的专项计划已全部分配到各地。按照总局指示精神, 现就做好当前我省禽肉产品退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决好 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问题,是国家为消除“非典”对禽肉产业冲击、化解国外封关 造成的重大损失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我省这一优势产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 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地要切实加快对出口禽肉产品(家禽肉生、熟制品)的退税进度。对出口 的禽肉产品,要在退税单证齐全、相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优先办理退税。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可不受出口时间先后及申报时间的限制,单独申报,单独审批。 三、在目前退税计划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地要统筹安排,尽量满足禽肉产品出 口退税的需要。 四、对于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应立即如实报告省局, 争取及早研究解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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