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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发[1999]175号
颁布时间:1999-12-24
1999年12月24日 鲁地税发[1999]175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 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法[1999]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 充规定的通知》(人办法[1999]104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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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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