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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税字[1999]42号
颁布时间:1999-12-16
1999年12月16日 鲁财税字[1999]42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64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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