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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函[1999]246号
颁布时间:1999-08-26
1999年8月26日 鲁地税函[1999]246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另行规定。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5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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