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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鲁地税函[1999]85号
颁布时间:1999-04-09
1999年4月9日 鲁地税函[1999]85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73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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