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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119号
颁布时间:2005-04-06
2005年4月6日 苏国税函[2005]119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 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与斯里兰卡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间接税换函生效执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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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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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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