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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费税前列支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5]29号
颁布时间:2005-02-07
2005年2月7日 宁地税发[2005]29号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费税前列支等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 [2004]19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费税前列支等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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