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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2004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4]363号
颁布时间:2004-11-10
2004年11月10日 苏国税函[2004]363号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 宿迁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2004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2004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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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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