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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4]206号
颁布时间:2004-10-27
2004年10月27日 苏地税发[2004]206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苏减发[2004]10号《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对照“三查”活动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和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强行摊派报刊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本系 统“三查”活动的监督检查。自查结果以及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 局监察室。 附件:
江苏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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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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