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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发[2004]150号
颁布时间:2004-09-06
2004年9月6日 宁国税发[2004]150号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 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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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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