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办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2004]4号
颁布时间:2004-01-13
2004年1月13日 苏财税[2004]4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 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