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4]503号
颁布时间:2004-04-15
2004年4月15日 国税函[2004]503号 北京、海南、江苏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关于报送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 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有关资料的报告》(路桥财字[2003] 39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 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 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 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739万元。该公司所属企 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 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 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所在地 1 北京华纬交通工程公司 27 北京昌平 2 北京华宏路桥咨询监理公司 32 北京朝阳 3 北京泰克公路科学研究所 135 北京海淀 4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海南公司 21 海南海口 5 北京中交交通工程检测技术中心 21 北京昌平 6 北京华景交通新技术开发公司 109 北京石景山 7 北京路程科技开发公司 27 北京昌平 8 北京华路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2 北京海淀 9 北京中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2 北京丰台 10 北京中海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北京石景山 11 北京中咨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03 北京海淀 12 北京中咨正达交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9 北京丰台 13 江苏中咨兆信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9 江苏南京 合 计 739 (3)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